农村党委和村委会的“两委”建设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调研,在广东省,广州地区出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插手村社基层换届选举现象,导致部分村社基层政权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掌控。如2009-2012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结的为数不多的涉及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即有4件涉及此类情况,比例较高。对此,必须高度警惕,加强防范。 为此,建议: (一)加强地方党委对“两委”选举的领导力,督导县乡政府对“两委”选举行使主导权,支持县乡人大行使选举无效认定权。 (二)规定“两委”选举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大幅度提高村社选举的财政经费安排。 (三)针对重点区域加大打击、预防力度。 (四)坚持深挖“保护伞”不放松。 (五)构建集体经济安全“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