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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
2015-3-4 17:42:07

  作为促进互助共济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大病保险能否实现可持续经营和科学发展,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基金的收支平衡。而筹资模式和补偿模式的合理设计,将直接决定大病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和基金支付压力。为了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议:

  一、界定重特大疾病的保障目标

  建议我国各地区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首先应区别城乡分别订立,其次应根据收入水平进一步细化,制定多档起付线。

  另外,对于因接种疫苗引起的严重异常反应和导致残疾的儿童,建议按大病医保的方式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二、科学设计大病保险补偿模式

  大病保险应对突破政策范围内报销目录的费用开支采取谨慎态度,应采取试点创新的思路,拓展融资渠道,如通过加大个人缴费,购买商业配套的补充保险,从而尝试逐步拓展基本医保的政策范围内报销目录,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

  三、规范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大病保险的公平性能否充分实现,取决于基金统筹层次的高低,有必要将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上升到省级。

  四、加强大病保险定价机制建设

  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是一项重大体制机制创新,监管部门要对大病保险相关制度进行细化规定,制定大病保险示范产品(条款),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和财务独立核算规定。

  五、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追踪调查并建立评估体系

来源:农工党中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