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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筑牢基层卫生网底的建议
2015-3-4 17:43:04

  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直接承担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规划免疫、传染病报告、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是落实新医改任务、维护农民健康的不可替代的基本依靠力量。近年来,尽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新医改的要求相比,仍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村卫生室产权性质难以界定。二是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三是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偏低。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网底不破,建议国家在准入机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产权界定等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建立“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考试资格考试制度。建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类别,启动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工作,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过渡,实现与执业医师管理的有效衔接。同时,持续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

  二是逐步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把通过“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考试资格考试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逐步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在具体管理办法上,一方面,可以采取不占编制的办法择优聘用,保证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另一方面,在编制不满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使其获得国家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由国家保证其获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是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建议总结江苏、浙江等地经验,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经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

来源:农工党中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