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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创董事长常兆华两会建言:缓行或慎推耗材两票制
2017-3-13 14:51:43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浦东新区工商联主席、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兆华围绕“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值税税率、缓行或审慎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大幅度提升国家医疗投入GDP占比、大幅度减轻小微高科技制造型企业运营成本负担、给予科技进步奖产品优惠政策、给予科技进步奖产品优惠政策”等提出6项专门提案。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值税税率

  在《关于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值税税率并将可抵扣范围扩大至研发人员人工成本的建议》中,常兆华认为,令高科技企业最感头痛的“高人工成本”和“高增值税税率”两大特征型负担,使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面对重大创新投入决策时望而生畏、裹足不前,严重挫伤了企业从事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常兆华为此建议:

  1、降低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最高值降至计划中的三个等级中的最低值;

  2、扩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将从事研发活动的高科技人才的人工成本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进项税;

  3、建议年度清算增值税并返还未能抵扣完毕的进项税,为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现金储备;

  4、降低研发类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及社保费率,为企业人工成本减负。

  缓行或审慎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

  常兆华在《关于保护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和患者需求缓行或审慎推行医用耗材两票制的建议》中指出,根据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发布的《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药品两票制将于在2018年全面推行,而事实说明,药品两票制的经验和方法不能简单地套用在医用耗材之上,至少在技术上无法一步到位地实施。

  常兆华为此建议:要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尤其是卫生经济学等方面总结经验得失,再决定是否将两票制推及至医用耗材;采取药品两票制推广前的试点方法并不断积累经验,在个别省份针对部分种类的产品如与药品模式较相似的低值医用耗材进行3-5年的谨慎试点;在药品两票制推行足够长的时间且其实际表现与预期的吻合度得到相关各方积极认可之后,并在医用耗材两票制具备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条件和方法之时,再将医用耗材按不同种类和特点在全国范围内有序逐步推广。

  大幅度提升国家医疗投入GDP占比

  针对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累、看病困”的中国社会现状,常兆华认为这一社会顽疾的根本症结在于国家在医疗方面投入总量严重不足,这与与普通民众在生活“衣、食、住、行”方面的大幅改善现状极不匹配且不相适应,他在《关于大幅度提升国家医疗投入GDP占比从而在根本上消除百姓看病难之社会顽疾的建议》中提出,作为重要而长远的准公共产品,医疗卫生服务容易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需要政府强有力的主动介入与积极作为。

  常兆华建议:

  1、将提升国家医疗整体水平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国家战略进行长远规划;将医疗支出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一项主要评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范畴;对于地方政府所负责的各地医疗支出,通过法律法规促使地方政府保证和增加医疗支出,同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款专用”,支持地方政府医疗发展所需;

  2、制定计划将国家的政府医疗支出GDP占比从目前不足2%逐步提升至6%-8%;

  3、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促进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大健康产业,从而使中国医疗总投入GDP占比在中国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一之前逐步达到12%左右的水平。

  大幅度减轻小微高科技制造型企业运营成本负担

  《关于大幅度减轻小微高科技制造型企业运营成本负担从而促进“双创”经济繁荣的建议》中,常兆华指出,小微企业群体,既是创新的摇篮和生力军,也是今后伟大公司的雏形和中国经济的后备军。小微企业有中大型企业绝对难以竞争的“灵活机制”之优势,但同时又有着绝对难以靠自身力量可以克服的“资源匮乏”之劣势。

  常兆华建议,为了增大中国高科技小微企业“蓄水池”的体量,繁荣中国“双创”经济,增强中国实体经济的后劲,应当建立灵活性用工制度;设立“双创”政府特别资助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高科技制造型初创小微企业,允许其在实现盈利之前免缴或由“双创”政府特别资助基金代缴各类社保费用和政府部门各种服务性收费;大幅度实质性减轻高科技制造型小微企业的税赋,在所得税征收中,允许计提部分风险准备金、技术开发准备金等;进一步完善涉及高科技制造型小微企业设立与运营的行政审批方式和方法,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给予科技进步奖产品优惠政策

  在《关于给予获得国家(地方)科技进步奖产品市场准入优先、价格实惠和税收优惠从而将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国家战略落到实处的建议》中,常兆华认为,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和社会共识,其中若干具有实用价值的创新佼佼者在一年一度的省部级甚至国家级的科技进步奖评比中脱颖而出。科技进步奖是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而且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风向标,只要将其与正当利益挂钩,必然会令企业对其趋之若鹜,从而大大促进企业的高强度和高档次的研发活动,使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国家战略精准落地,他建议:

  1、发挥“国家(地方)科技进步奖”的创新和引领作用,为需要特殊市场准入或许可的获奖产品开通特殊绿色通道;

  2、对于需要政府核价的获奖产品给予比同类产品上浮20%-50%的定价区间并优先纳入政府采购渠道;

  3、对于获得“国家(地方)科技进步奖”的产品实行获奖后“三免二减半”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精准税收减免从而激活企业创新潜力,减轻企业再创新的负担。

  完善国产化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配套优惠

  在《关于通过顶层设计完善国产化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从而打通产业化最后一公里的建议》中,常兆华谈到,自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以来,已有近百个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绿色通道),其中20个产品已经上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绿色通道)赢得了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但创新产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快速有效地产业化,而目前尚无其它政府部门出台与“产业化”这一系统工程相衔接的系列支持政策,绿色通道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无效。

  常兆华为此建议:

  1、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指定部门牵头从顶层设计相关政策,进一步理顺和简化创新产品获得注册证后到产品上市之间的各个流程环节,从而将创新产品审批绿色通道变为创新产品产业化绿色通道;

  2、由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创新产品集中采购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的政策,并由国家统一实施,改变目前由地方制定和实施的状态。

  3、对创新产品的增值税部分按国家统一规定税率给予“三免二减半”的待遇,从而对创新产品在研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所需的高投入进行必要补偿,并为后续产品的更新换代积累资金实力。

来源:浦东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