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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莹代表:修改《刑事诉讼法》 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2018/3/5 10:05:10

图片说明:陈晶莹代表提出修改《刑事诉讼法》,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摄影:曹子琛

  3月4日下午,上海团全国人大代表集体酝酿并讨论、提出议案建议。陈晶莹代表在今年提交的议案中就提出,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事诉讼法,从立法层面确认司法责任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陈晶莹代表提出,过去五年多来,司法责任制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都与刑事诉讼制度密切相关。为此,她建议采取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的相关表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严格实行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增加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完善非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陈晶莹代表建议,吸收“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将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写入刑诉法作为基本原则,增加侦查机关自行排除非法证据的职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制度,提讯登记和收押体检制度,人民检察院对收押体检监督及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制度,庭前会议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

  陈晶莹代表还建议,根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情况,增加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的相关内容。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海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