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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蔡威――对进口药品加强监管
2019/3/4 10:15:44

  多年来的口岸检验无疑对进口药品的质量控制起到了坚实的保障作用,对国外厂商的药品质量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国家药监局公告中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进口药品的市场监督抽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非常必要,特别对高风险药品、抗肿瘤药品、曾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更要做好药品质量监管工作。

  但是,目前进口化学药品(不含首次在中国销售的化学药品)通关时已不需进行口岸抽样和检验,在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后,在全国范围进行事中事后抽验方式。但大多数药品检验机构由于缺乏进口药品注册标准、检验用的对照品、特殊试剂和仪器装备等原因,不具备对进口药品进行全项检验的能力,对进口药品的质量监管存在风险,故目前对进口药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不适合在全国各个药品检验机构全面铺开。

  建议将进口药品检验集中于具有全项检验能力、检验检测技术实力雄厚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承担,这将有利于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的可控。

  此外,停征进口药品检验费用后,老百姓并没有从药价上得到实惠,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受到一定冲击,长此以往,不利于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的发展。故建议对目前仍在实施口岸检验的进口药品仍需进行收费,并由进口单位支付。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