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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解读外商投资法
2019/3/11 11:35:19

  “对外商投资,国家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一大成效是,市场开放度和透明度将因此走高。”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外商投资法”中“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行了部分解读。

  “传统的投资管理,告诉投资者哪些能做,列出清单给予投资指引。负面清单,反其道而行之,告诉投资者哪些不能做,把不能做的列出清单,清单以外的,都能做。”陈晶莹代表讲到,随着负面清单管理的实行,政府前置审批减少或取消,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有更多进入相关领域和行业的自主权和机会,门槛低了,社会和企业的创造力将会更强。

  具体来说,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则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陈晶莹代表表示,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既大幅简化了外资准入规定,又明确了遵守负面清单规定和信息报告等外国投资义务,顺应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放管结合现实需求,符合国际通行的高标准外资准入规则和管理规则。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黄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