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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给独生子女父母补贴鼓励子女父母同住
2013-1-31 10:18:19

  ■鼓励独生子女和父母同住或相邻而住

  ■建议“失独”老人可优先入住养老院

  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受到不少政协委员的关注,委员们建议建立健全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考虑对退休独生子女父母给予适当的经济养老和照料补贴,并通过税收杠杆,鼓励独生子女与老年父母同住或相邻而住。

  上海市目前独生子女家庭约350万,占家庭总户数近70%;独生子女父母约700万,占户籍人口的49.6%。今年起,每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中,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并且每年以20万的速度增加。范佳健、杨爱华、黄绮、胡际东等4位政协委员注意到,目前一个子女必须承担起抚养2-4位老人的重担,他们建议政府建立健全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独生子女的父母做出适当的经济支持,例如为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提供按月养老补贴。

  范佳健等4位委员还提出,对于“失独”家庭应在养老补贴增加的基础上再购买社会服务,并给予优先入住养老院等保障措施,同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养老保障。

  吴瑞君、胡苏云、季萍萍等3位政协委员则关注了独生子女父母的居家养老问题,他们提出,“四二一”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将直接导致家庭养老资源的减少。“虽然社区服务能够满足老年独生子女父母的部分需求,但疾病及其由此引起的在接受健康照料方面的困难,无疑是日后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必须面对的两个最严重的问题。”

  “从世界范围看,关心老年人的主要照料者,为主要照料者减负已成为老年型国家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政协委员们建议,在老年独生子女父母需长期照料时,给予主要照料者适当的经济补贴,实施有偿助老。他们提出,除必要的财政补贴外,可设立老年独生子女父母主要照料者补贴的专项基金。提案还提出,通过税收杠杆,鼓励独生子女与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父母同住或相邻而住,如给予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三位委员还提出,可试点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实施独生子女父母照料公假制度,允许独生子女在重阳节和老人紧急生病住院等情况下休规定的公假。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