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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土地财产权 释放农村生产力
2014-1-21 14:41:08

  1月19日,《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发布。在这份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个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并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的激活,将成为加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助推器’。”今年上海“两会”,几位来自农业生产一线的代表认为,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命脉,改革将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同时,代表委员们也呼吁,上海应借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契机,结合金融中心的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推进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顾德平:市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奉贤区委主委、奉贤区农委副主任

  顾德平:我仔细研究了中央一号文件,感到改革的力度很大。结合奉贤实际,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必须首先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推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我认为农业是朝阳产业,我们要努力推动财政科技投入向农业倾斜,逐步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

  顾德平:为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我们注重软硬件设施配套,奉贤全区已有61家合作社创建为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目前,奉贤合作社创建工作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合作社发展逐步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今年将进一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探索粮食经作型、蔬菜园艺型家庭农场,推进经营主体多元发展。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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