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上海市委主委蔡威和上海市政协常委、农工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陈芳源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建议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门诊预约常态化,加强分级诊疗。
蔡威
陈芳源
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采取最严措施做好医患防护,尽最大努力杜绝发生院内感染,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满足市民基本就医需求,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采取了全面预约分时就诊的方式。
两位有着医师经历的政协委员发现,目前本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采取全面预约分时就诊的方式,优点不少:实现错峰就诊,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合理分散人流,避免人群集聚,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可减少无序就诊局面,优化利用医疗资源;在减少人群基础上,优化或重新规划就诊区域,实现重点区域消毒。
他们认为,上海作为全国医学中心城市,年门诊就诊人次已近3亿人次,其中三级医院门诊有60%左右的患者来自本市。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可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将医院实行门诊预约作为常态化加强分级诊疗管理,以避免盲目就诊和现场集聚。
他们分析,上海目前家庭医生采用是“1+1+1”(1家三级医院、1家区级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合签约,截至2020年2月底,签约总数约超过761万人,其中60岁以上约400万人,占签约总数52.56%,签约率约93.43%。通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可以实现快速转诊上级医院、延伸处方、慢性病长处方等服务。在此背景之下,如果能够实现二级、三级医院门诊预约常态化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1+1 “组合签约结合,以目前60岁以上人群的高签约率,可以极大促进实现60岁以上居民有序分级诊疗的形成。
与此同时,两位政协委员也注意到目前在执行全门诊预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家医院采用门诊预约的方式不一,预约平台过多且较为复杂,有些医院有5个以上,市民知晓率低,对老年人而言更是难以操作。社区卫生中心目前可以通过市级统一的“随身办市民云”APP平台进行预约,但在目前的签约与转诊操作中有号源不足和信息不完善现象,预留给平台的号源比较有限,对分科日益精细的医院,如何选择正确科室和专家,对社区家庭医生以及60岁以上居民而言难度较高,且目前绝大多数是下转上的单向预约转诊,无法实现“双向转诊”。
针对二级以上医院实现门诊预约常态化,做强做实分级诊疗,两位政协委员建议建立上海市统一的二级、三级医院门诊网上预约平台,如在上海发布公众号中设立,该平台要方便患者操作,且要大力宣传,以提高百姓的知晓度。同时,这一预约平台能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工作平台中实现功能对接,进一步优化科室和专家导览介绍,方便家庭医生选择和帮助已经签约的患者进行预约转诊,尤其是老年患者。
两位政协委员还建议各级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留60岁以上居民相关疾病的部分号源,以保证患者的就医。此外,“在继续加强全科医生素质提升的基础上,平台能够进一步完善‘上转下’信息推送功能,以真正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新冠肺炎”疫情当前,举国抗“疫”,全市企业陆续逐步复工。目前,因疫情发生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情况相当普遍,涉及不少合同纠纷。2月12日,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农工党上海市委主委蔡威提出建言,认为应尽快落实为企业开具“疫情为不可抗力”证明事项。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认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免责需要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和提供构成不可抗力的证明。蔡威发现,虽说全国人大的法律意见已经明确,但是,企业在实务中,尤其是在国际合同的履行中,要证明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按时履约,依然存在较大困难。“关键是无正式法律依据”,对于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未有书面文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作为企业无法拿出直接的法律依据向国外客户说明。
蔡威了解到,在国际合同的履约中,目前不少企业已经碰到的问题是,国际客户需要中国企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证明因疫情防控无法履约属于不可抗力。“由于企业遇到的导致无法履约的原因各异”,有的是因为无法复工,有的是因为运输困难,有的是因为原材料供应紧缺等。诸多问题涉及诸多部门,目前企业不知道哪个层面、哪个部门能够开具此类“疫情为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果让企业各自去找不同的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会大大延误进程且给企业带来很大不便,同时难以得到国外客户的认可,也无法满足国外客户提出的需提供“不可抗力”证明文件的要求。
蔡威建议,上海市人民政府率先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指定由一个部门负责,统一对本市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履约开具格式化、规范化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尽快明确开具“疫情为不可抗力”证明的流程和企业所需提供的基本材料,让企业能够一目了然,并开通网上办理,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各种合同违约纠纷,尤其是国际合同纠纷,尽力减少企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