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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混合所有制发展难点,科学构建新型董事会
2014-09-30 10:01   作者:姜秀珍  

  一、混合所有制下的改革困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主要思路的国企改革已成为热点话题。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旨在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国企改制重组,从而打造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将是一场影响与意义深远的改革。

  然而,实施混合所有制,由于控制权问题的存在,国有企业与社会民营资本相结合,将面临着双方难以走向平衡的困难。一方面,社会民营资本认为,一旦开展混合所有制,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股份制企业中,无法控股的民企将很难拥有话语权和控制权,可能沦为国企的“提款机”,难以发挥民间资本反应快、决策灵活等优势。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负责人则认为,如国有资本所占股份比例过低,将削弱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更担心民营企业的“移山大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此,如何提高国有企业和社会民营资本的参与积极性,成为实施混合所有制亟需突破的困境所在。

  二、构建新型董事会面临的特点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水平

  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不遗余力地推动国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完善公司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要求,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条主线。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特别是董事会运作水平不高,正是国有企业和社会民营资本双方普遍存在上述担忧,难以走出改革困境的症结所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基石,只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才能保证不同所有制股东有效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得到平等地维护。也只有如此,才能打消非公经济话语权缺失的顾虑,消除非公企业除了分红外,“点头”“摇头”都不算的尴尬处境,切实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利益。

  2.党委的功能界定

  对于中国国有企业而言,非常富有特色的地方在于党委在国有企业中的功能与地位。国有企业有强大的党的组织基础,有优秀的思想文化传统和优良的人力资源,党委的功能界定在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形式。因此,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很关键的问题在于要界定清楚党的组织原则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区别。例如,对于如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可以通过召开党代会、党委会、常委会等途径及时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而对于如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委则需进入法人治理层面进行具体参与。

  三、构建新型董事会的可操作性建议

  据上述,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其如何运作,是解决社会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决策权担忧问题的关键。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以此来科学构建符合中国特点的新型董事会,为混合所有制董事会运作建立最佳实践。

  1.股权结构与董事会类型选择相匹配

  国有企业改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可能会呈现三种状态,即:高度集中、中度集中、股权分散。不同股权结构,有着不同的决策权安排,需要不同类型的董事会运作,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需要根据不同股权结构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进行合理定位。通常,对于股权高度集中型企业而言,它有动力也有能力激励监督经理以提高公司业绩,因为其自身利益同其控制权相一致,故宜采用监督型董事会。对于股权中度集中型企业而言,虽然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能发作用,但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可能存在较大分歧,有时难以达成一致有效的解决方案,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如果存在制衡,可采用战略型董事会,如没有制衡则宜采用监督型董事会。对于股权分散型企业而言,公司没有控制型的大股东,单个股东的作用都非常有限,过度分散的股权使得股东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对公司的监督力量薄弱,经理层就会很容易掌握控制权,形成内部人控制,因此,宜采用战略型董事会。

  2.党委功能与法人治理结构相融合

  做到实现党管干部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选人用人制度相统一,是混合所有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需要突破的地方。逐步建立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的模式,与此相适应,董事会成员符合条件的,可进入党委会,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得董事会和党委身份重合,交叉任职。党委会按照党内议事规则讨论企业的重大问题,统一党委委员的思想,然后通过党委委员董事或党员董事,把讨论意见带到董事会。党内开展相关活动应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并形成党的统一意志,然后通过党员的个人行为,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发挥各自的作用。

  3.董事会功能的落实与评价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市场化原则,在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进行新的尝试和创新,由上级组织选聘董事及批复任命党组织成员,由董事会选聘及考核经理层,杜绝形式主义,切实将董事会功能落到实处。并且,建立对董事会及董事的内部与外部评价机制。在内部,通过系统的评估工具,用来仔细检查董事会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也包括每个董事的有效性和贡献。通过内部评估为新的和现有董事会成员制定培训计划,改善董事会结构,提升董事会的履职能力。在外部,培育外部市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进行评价,让董事重视自己的信用,发挥声誉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