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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紧解除上海老旧电梯安全隐患的建议
2013-07-09 10:46  来源:市政协网站  作者:农工党上海市委  

  上海是使用电梯密度最高的城市。目前,上海电梯正以每年1万台以上的速度增长,电梯总量已达14.9万台,这一数字已经超过纽约,跃居世界城市之首。如此巨大数量的电梯能否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市民的正常出行。统计显示,本市使用15年以上的老电梯约占电梯总量的10%至15%,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今后的5至10年内,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房地产开发期间建造的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内的电梯,也将步入老电梯行列。庞大的老旧电梯数量给城市安全带来诸多挑战,近期出现多起电梯伤亡事故。

  一、本市老旧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一是部分“高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这些老旧电梯有的“先天不足”,部分住宅开发商没有选择合适款型的电梯,造成电梯速度过低、控制方式陈旧或承载量过小,加速了电梯的老化;有的“后天不足”,安装投入运行后,维护不到位、不规范。以上种种,都直接威胁电梯的安全运行。

  二是养护难,维护费只够“加油擦灰”。《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对电梯的保养有严格的规定,但目前小区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支出,有些物业公司的原则是“越省越好”,开出的价码过低,故形成了养护难,维护费只够“加油擦灰”。调查显示,80%以上的事故还是发生在维保环节,也就是后续的检修保养不到位。此外,低价的收费使得企业利润率降低,导致员工培训工作难以为继,好的技师、技术工没钱培养。大量无资质电梯维保工上岗,也是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是管理难,管理员身兼数职力不从心。根据现行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使用单位应当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员。每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都会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然而,居民身边的电梯同样需要密切和长效的关注与监管。由于小区物业一人兼多职,难以做到对电梯工作专职,物业公司能否责任到人,又由谁来监管物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尚无具体的规定。

  四是维修难,业主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电梯出故障需要维修时,要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有时为了换一个零件,要和业主开两三次会,先征得业委会同意,再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快的话要一个星期,慢的话,两个月都换不了。还有的电梯在年检时查出有问题需要维修,但许久得不到落实。业委会考虑的是电梯能用则行,哪怕带病;而从保障电梯安全角度,该换的零件就必须得马上换。

  二、几点建议:1、维修保养监控不能留“真空期”。由于资金不到位,这些老旧电梯的日常保养经常缺位,甚至“只修不保”。长期没有保养的电梯,使用不到10年就“老态”毕露,以致事故频发。《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对电梯的维保都有明晰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使维修保养监控不留“真空期”。同时,建议物业方应适时向业主公布对电梯维护保养的情况以便监督,而不是发生事故后再来追查责任。市、区质监部门应加强巡查,以杜绝隐患。

  2、严格规定强制电梯报废年限。电梯除了定期维护和检修外,还应有强制报废制度,保障电梯在合理的“生命”周期中使用,降低安全隐患。2012年7月20日,上海市质监局批准发布我国第一部《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明确了电梯曳引驱动、悬挂装置、轿厢、门、安全保护、电气控制和导轨等主要部件的判废标准,有望成为老龄电梯“到点退休”的硬指标。

  除了小区物业定期保养外,政府部门应对电梯运行和维保加强监管。根据《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规定:拟将安装视频监控、公共场所使用电梯购买保险等要求明确列入,进一步加强本市电梯运行的安全保障能力。其次,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本市大多数电梯轿厢内都有电梯铭牌,写明了最近检验日期,而下一次检验期则在一年之后。一年是个不短的时间,作为机器在这期间也需要维修保养,这个过程应有政府部门监管。

  3、对老旧电梯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在老旧电梯实施改造中,极有可能出现业主、物业、改造单位等几方面的经济利益冲突。如果由独立第三方的技术机构对老旧电梯安全风险作出评估并提供权威的技术报告,则能使居民、物业和房地部门能对电梯的安全状况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有助于居民、业委会、物业公司在电梯改造中取得一致意见。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列入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确因短期内难以筹集资金、无法及时维修的,由政府先垫资完成电梯隐患整改工作,之后再由相关人员和单位还款;二是成立由各区质监局局长、市特检院领导任组长、区质监局、区房管局、电梯工程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质监局分管特种设备的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三是确定评价标准。由风险评估机构――市特检院组织专家围绕电梯设备相关的十八大类项目,确定87个子项目作为风险评价的内容,同时确定了风险评估结论的界定标准,以便业主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和修理;四是市特检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出具书面风险评估报告,让业主明白老旧电梯到底存在什么问题?如果继续使用会出现什么风险?业主应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4、完善相关法规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完善相关法规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对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与老旧电梯强制维修、更新的长效机制。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承担起老旧电梯的维护保养责任。本市的电梯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以至于并非所有的电梯都有明确的业主,更有部分老式小区缺乏相应的维修基金,造成使用者明明知道电梯需要维护更新,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这一难题,可以开拓多种渠道的维护方式:一方面鼓励相关部门为公益项目中老旧电梯维护费用买单,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来化解资金短缺的难题。例如,某小区的物业就通过贷款的形式实现了电梯的翻新改造,而省下来的能耗费用又恰恰填上了贷款空缺。

  5、完善新电梯的维修责任机制。近两年新造大量高层商品房,市建委应修订完善新电梯的维修责任机制,明确开发商在移交电梯时,对电梯维修保养留出足够的维修基金;对物业公司在电梯中吊挂广告而收入的费用必须专项用于电梯的维修基金,以免产生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