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的内涵、着力点、目标和意义
1、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的内涵
政党关系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核心关系。在一个国家中,政党关系是指这个国家的各个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中,在政治诉求表达、政治权力获得和政治利益分配诸方面形成的相互关系。从国家政治角度看,政党关系就是一个国家内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从政党的本质和民主政治角度看,政党关系是一定的国家与社会中,参与或参加国家政权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一种互动关系,反映了各政党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政党关系不是一种静态的关系,而是一种动态的发展和平衡,是政治活动和政治力量对比的结果。这种政党关系,包括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也包括非执政党之间的关系,还包括联合执政条件下各政党之间的关系;但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之间的关系是政党关系的核心与基本内容,是事关国内政治全局的重大政治关系。[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从历史必然性看,确立和实行这一制度是合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唯一正确选择。从伟大独创性看,这一制度创立了一种崭新的制度形式、政党关系、执政方式和民主实现形式。从巨大优越性看,这一制度体现了“和而不同”思想,有利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意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现有政治制度框架下,我国政党制度和政党结构主要围绕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参政的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作为重点展开其三重的内在关系。
一是领导与接受领导、执政与参政的关系,这是决定我国政党制度社会主义性质的最根本的政治性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领导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接受领导的党。这是中国特色政党关系最为显著的特点。1948年,我国各民主党派公开响应中国共产党的“五一”号召,走上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同时把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党派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体体现。参政党自觉接受执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形成的政治前提。
二是合作协商关系,是政党制度社会主义性质的体现和反映。其中,合作集中体现了中国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共同的选择,所以,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为这一事业奋斗。虽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政治权力地位上有差异,各自政治责任也有不同,但政治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总任务一致。这是合作的基础。
合作协商关系体现了中国的多党合作与其他国家的政党合作的本质上的区别。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不同政党也有互相合作的情况,比如几个政党联合执政、几个反对党联合打击执政党等。但它们之间的合作,通常是以谋取各自政党利益和相互利用为出发点,是临时的、策略性的合作,合作往往是脆弱的、经不起考验的。中国的参政党和执政党之间的合作,也是以各自政党的独立性为前提,也要满足参政党所代表和联系的社会阶层及群体的利益要求,但合作不是为了各个政党的私利,而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长期不变的战略性的合作。
三是互相监督关系,这是功能性关系,是政党制度社会主义性质和运行机制的体现和反映。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的互相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二是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三是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在这三个方面的监督中,最主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的体现,而不同于西方国家多党制下的监督。第一,参政党的监督始终是以接受执政党的领导为前提,目的是帮助执政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提高行政效率,监督是建设性的,而不是为了把对方搞垮,不是政治上彼此为敌、为了反对而反对,不是对立和冲突。第二,参政党的监督是善意的,是心平气和的,是合乎规范的。从内容上看,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从形式上看,包括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共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吸收人大代表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并可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专家;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专项考察等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西方国家包括执政党在内的一些政党,为了夺取或保持执政权,常常不惜相互倾轧、尔虞我诈,各种不正当、不规范甚至非法的手段都无所不用其极。第三,参政党的监督是“柔性”的,执政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参政党意见、建议的可行性,来决定是否或在什么程度上加以采纳。这种监督是合作的一种方式,是相互尊重、理解基础上的协商、批评和相互促进。这也是中国特色政党关系和谐融洽的重要原因。
这三层关系为和谐政党关系的构建提供了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根本前提和内在依据。
和谐的政党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从当代中国的现实看,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力量。据中共中央组织部2007年8月8日公布的全国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全国党员总数为7336.3万名。中共党员遍布整个中国社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主导着中国社会的现状和发展。同时,到2007年底,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致公党)、九三学社(九三)、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等八个民主党派共有成员70余万,主要由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大多分布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作为干部型的政党,八个民主党派也是中国社会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前提之一就是确保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和谐关系。胡锦涛明确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是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的历史责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重点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通过丰富民主形式、创新民主内容,努力建设既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又体现充分发扬民主、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②]和谐社会需要有强大的社会资源体系支撑,以和谐的政党关系为基础的多党合作是一个强大的政治资源体系,各种政治资源的兼容、互动,贯穿于这一制度运作的全过程,从整体上达到了一致与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资源保障。
2、构建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的着力点
政党是政党制度的主体,政党关系是政党制度中最基本的关系,在国家政治社会的诸多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格局。这一格局是我国政党制度基本特征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的精辟概括。
从我国政党结构关系上分析,和谐政党关系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和谐共存。它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前提。邓小平说过,“我们党同其他几个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方针要坚持下来”[③]。从时间跨度看,“长期共存”保证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和合作党与共产党“共存”的时间坐标。当然,这还不完全能反映和说明“共存”的生态和质量。要确保政党之间共存的质量,就必须体现和谐的时代特点。
二是和谐共事。它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基础。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民主党派的有效参政最终都将取决于能否和谐共事。另外,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民主党派成员作为组织或以个人身份参加国家政权机构的数量将大量增加。如何在共事中处理好与中共组织及其成员的关系,也将间接影响到政党关系。
三是和谐发展。它是和谐政党关系的取向。在和谐共存、和谐共事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与各个民主党派既共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又推进自身组织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主要着力点,就是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使中国共产党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不同党派及其所联系的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使各党派及其所联系群众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达到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整体和谐境界。
3、构建中国特色和谐政党关系的目标、基础与意义
从目标取向上看,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通过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才能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的政党制度具有广泛的主体结构、丰富的内容结构、和谐的关系结构。随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逐步制度化,中国政党制度的主体结构要与日益分化的社会结构相适应,内容结构中民主监督要切实落到实处,关系结构中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加强团结、构建和谐关系有着广泛而坚实的历史、政治和现实基础。[④]从历史基础上看,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结成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关系。一部多党合作的历史,就是一部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的合作史;一部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携手并进、不懈努力的奋斗史。从政治基础上看,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团结合作就是建立在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的政治基础上的。新世纪新阶段,这种政治认同和政治基础主要体现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概括的六条重要政治准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从现实基础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事业、共同理想、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责任和共同的历史任务,这是实现我国政党关系和谐的前提。
在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它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政治资源合理配置、兼容共生的社会。其中,民族、宗教、党派、阶层等都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源。和谐的党际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其重要的政治资源。改革开放以来的近30年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之所以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改善,综合国力大幅度提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始终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作为发展经济、实现社会全面繁荣的一个重要政治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执政党的历史使命,也是参政党的历史责任。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民主党派要以积极参加政治协商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谐的政党关系需要一个符合国情、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政党制度来保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正是这样的制度保证。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了中国各政党能够在共同的政治基础、共同的政治认同和共同的行为准则下,通过协商民主,充分发挥各自功能。这一切就为民主党派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民主党派以民主监督保障社会的和谐。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增强监督效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监督的形式上,各民主党派探索了把民主监督和协商监督结合起来的途径。通过撰写和提交高质量的提案、通过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调研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
三是民主党派以参政议政推动社会的和谐。在参政议政内容上,各民主党派坚持“三高”标准:高起点,即抓重点问题选题,为促进和谐发展立意;抓热点问题选题,为反映社情民意立意;抓难点问题选题,为协助政府排忧解难立意。高精度,即调查研究注重深入细致,调查前精心制定计划,调查中精确掌握情况,调查后精辟提炼观点。高质量,即建言立论、献计献策寓于创新性,体现科学性,包含指导性,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就是建言献策体现前瞻性、创造性。科学性就是能够辩证地分析问题,便于政府部门权衡利弊,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指导性就是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指导意义或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可行性就是建言献策能够为政府采纳,切实可行。
(2)它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战略步骤。它对新世纪新阶段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政治文明的内涵包括:(1)政治正义。看一个政治形态是否文明,最根本的是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正义目标。政治正义既表现为对公民权利的尊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又表现为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公众的约束与监督。同时,还要保证政治资源的分配公平。要使每个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能够充分享有政治资源和政治机会。(2)政治运作科学。现代政治活动既有民众的广泛参与,也有政治家的策划、运筹。文明的政治形态离不开科学的设计与安排。政治运作的科学性表现在:一是政治的制度、程序和规则的设计合理。仅仅有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安排,还只是实现政治文明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这些制度性建设是否达到合理与科学的目标。当然,它们是否合理、科学,要靠实践检验。二是政治资源的配置要科学、合理。政治运作同样会发生成本与效率的问题。文明的政治形态应该是低成本、高效率的运作模式,政治资源不会闲置、浪费。三是法治保障政治活动。任何政治制度在实行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偏差,产生矛盾和纠纷。要提高政治运作的文明水平,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政治活动健康、稳妥、有序地进行。(3)社会的政治素养水平。政治文明与政治活动参与者的素养密切相关。社会的政治素养水平包括:第一,社会主流政治价值观。现阶段主要是对民主的认识程度,以及抵制反民主思潮和反制度化运作的自觉性。一旦民主思想深入人心,并成为大多数公民的自觉行为,政治文明就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第二,政治道德。政治参与者的诚实、守信,政治家的政治忠诚和政治责任感,政治竞争与博弈过程中的规范行为和协商态度,等等。第三,政治自律。主要是人们能自觉按既定的政治规则行为,维护制度的尊严与权威,并且向一切破坏政治秩序的思想与行为作斗争。政治文明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判断和衡量一个社会政治文明的程度,除了它自身建设的状况外,还需要看它对于经济基础起到什么样的反作用。另一方面,政治文明本身是一种可供人们享用的资源,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点看,人们需要政治文明作为自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这种需要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其他生活必需品。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样,都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发展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历史地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从根本上否定了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第一次在中华大地上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政治文明,具有极大的活力和优越性。中共十五大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在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完善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有优势。中共十六大把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完善我国这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可动摇的决心。中共十七大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并且从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加以阐发。实践也一再证明,这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协商民主的好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它既可以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又可以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广泛集中民智。从参政党角度看,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就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性,发挥他们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促进整个社会政治关系的和谐,增强社会的政治活力,促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3)它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科学执政表现为执政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这直接关系到执政成本、执政效率和执政水平。因此,执政资源的配置,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至关重要。在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框架内,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资源。它们与执政党的和谐发展与共生无疑有助于执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可以由参政党做的事就应由参政党做;由参政党来做效果会更好的事一定要由参政党来做,从而降低执政成本、增加执政效率。
民主执政要求执政党按照民主程序、在民主的监督下执政。在和谐的党际关系下,参政党才能有自己明确的政治位置,明确的政治职责,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才能愉快和谐地与执政党合作共事。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如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这一切举措不仅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4)它有利于促进各民主党派有序和健康的发展。
民主党派的有序和健康的发展,是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也是促进和谐政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参政党角度审视,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强化政治认同,是保证和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共同的奋斗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为这一目标共同奋斗,是参政党最根本的政治认同。这一政治认同是多党合作的内在要求,它决定着合作的性质、内容和范围,是我国政党关系保持和谐、促进各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因素。现阶段,各民主党派普遍开展的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主题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就是增强和深化政治认同、凝聚共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时,在和谐的政党关系中,作为政党,民主党派在接受共产党政治领导的前提下,享有处理其内部事务的权力,其自主性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在既定的政治制度框架下,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前景不能用西方政党理论的分析来描述,但和谐的党际关系必须是充满活力的政党结构,必须能为各党派的发展提供动力。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中的职责、权利的变化和作为政党的活动空间,主要取决于执政党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转变的进程和程度,同时也取决于民主党派在发展与成长过程中审时度势的现实定位和政治参与的适度把握。如果各个民主党派都能够从现存的政党制度中获取充分的发展动力和活力,这个政党制度必将富有极强的生命力。与此相适应,在这个政党制度下的政党关系也是和谐健康的。
总之,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主体,我国八个民主党派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特别是政党关系的和谐负有重大的历史责任。坚定信念、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参政党为促进和谐政党关系作贡献的关键。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可以相信,只要以“四个坚定不移”教育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就一定能够凝聚他们的共识,促使他们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感,积极参与推进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的伟大历史进程,进一步巩固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的和谐。
[①]刘红凛:《政党关系和谐的基本内涵与当代要求》,北京:理论探讨,2007年第4期。
[②]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2007年2月14日),参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北京:华文出版社,2007-06,34-35。
[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7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④]佟一:《关于构建我国和谐政党关系若干问题的思考》,参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学习参考资料》,北京:华文出版社,2007年6月版,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