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农工党是在我国国内最早成立的民主党派。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为继承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三民主义,坚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于1930年8月9日创立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提出了武力推翻蒋介石政权、建立以农工为主体的平民政权、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主张。1935年11月,在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上易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确立了“抗日、联共、反蒋”的总方针。1947年2月,在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上易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决定加强与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合作,为争取和平民主而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农工党在维护和巩固人民政权、参加社会主义改造、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工党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推进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新世纪新阶段,农工党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在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保护领域的独特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参加与执政党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认真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团结带领全体党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战胜非典疫情,积极参与地震灾区救灾和灾后重建,大力实施“贵州毕节贫困山区同心助医工程”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工党历任主席(领导人)为邓演达、黄琪翔、章伯钧、季方、周谷城、卢嘉锡、蒋正华、桑国卫,现任主席陈竺。
农工党在除西藏、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组织。截至2012年9月底,党员总数12.56万人。农工党中央机关刊物为《前进论坛》。
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是以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农工党是目前八个民主党派中成立较早的,一个具有较长历史的民主党派,曾几次易名经历了中华革命党、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简称临时行动委员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简称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四个阶段。
农工党正式成立于1930年8月。1928年在酝酿建党的中华革命党时期,上海就有了党的组织活动。1930年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时期成立了市级组织,1933年后上海组织活动中断。1935年改党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恢复了上海市组织,抗日战争期间基本停止活动。1947年易名中国农工民主党后,成立了上海市党部委员会,解放后历经上海市整理党务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工作委员会,于1954年成立了农工党上海市委员会。
截至2012年9月底,中国农工民主党全国党员总数12.56万人。在上海有成员8157人(截至2012年12月底)。主要分布在医药卫生、人口和环境资源、科技、教育、文艺以及新社会阶层。农工党上海市委有全国人大代表2人、全国政协委员9人,市人大代表19人、市政协委员36人。农工党上海市委历任领导人有:郑太朴(任职期:1930年8月-1931年11月)、李士豪(任职期:1935年-1937年、1949年8月-1950年1月)、曾伟(任职期:1947年2月-1948年5月)、虞键(任职期:1948年5月-1949年5月)、申葆文(任职期:1950年1月-1954年8月)、周谷城(任职期:1954年8月-1987年1月)、黄器周(任职期:1987年1月-1988年5月)、陈灏珠(任职期:1988年5月-2000年12月)、左焕琛(任职期:2000年12月-2007年4月),现任主委为蔡威(任职期:2007年4月-至今)。
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2月9日通过)
总纲
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中国农工民主党创始人、革命先烈邓演达等同志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创立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确定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1935年11月,改党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率先响应中共《八一宣言》,走向同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的道路。1947年2月,确定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加强与中国共产党全面合作,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8年5月,响应中共“五一口号”,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新中国。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农工民主党团结爱国知识分子和进步人士,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工民主党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传承和弘扬爱国革命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贡献力量,这是中国农工民主党在长期艰苦曲折和不断前进的历史征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农工民主党遵循的政治准则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中国农工民主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参政党职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中国农工民主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国农工民主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人类和平与共同发展贡献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基本任务: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努力。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改革开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发展先进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出力。
――致力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贡献才智。
――致力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
――致力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贡献力量。
――致力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的联谊、交流与合作,增进爱国大团结。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
――拥护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开展同世界各国人民及有关团体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和合作,促进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实现中国农工民主党的任务,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全党要以建设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为目标;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政治联盟的特点、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为原则,深化政治交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凡从事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承认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参加组织活动,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常。
第二条申请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须由两名党员介绍,填写入党申请表。基层组织或地方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和培养教育,培养期一般为六个月以上,经考察后符合发展条件的,报省辖市(含省辖市)以上组织审查批准,并层报中央备案。在特殊情况下,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吸收党员。
第三条中国农工民主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遵守党的章程,执行决议和决定,完成党组织交付的任务。
(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维护党的团结,遵守组织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参加组织生活,按照规定缴纳党费。
第五条党员有下列权利:
(一)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和刊物,参加组织的培训。
(三)参加党组织有关国家大事的讨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
(五)对党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六)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有权要求党组织提供帮助。
(七)在基层组织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时,当事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或辩护;如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要求上级组织复议和处理。
第六条党员迁移到另一个地方,须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如迁移到无党组织的地方,应与原地方组织保持联系。
第七条党员退党,须书面申请,经基层组织讨论通过,报省辖市(含省辖市)以上组织批准,并层报中央备案。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各级委员会由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凡属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重要事项,由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民主讨论并形成决议。重大事项须经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通过。
(五)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经常了解、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指导工作,及时处理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要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党的组织发展方针是:坚持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第十四条各级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出席方能举行;通过决议和决定,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五条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各级委员会的委员,要广泛听取对候选人的意见,充分协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办法须报上级组织批准。
必要时,上级组织可以调整下级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县级及以上委员会,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的召开、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组织批准。
第十七条地方组织的建立、撤销、合并、改建,须报中央批准。筹建中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上一级组织任命。
第十八条党的内部监督机构为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下,对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党的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职务的情况。
第十九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组织可设直属基层组织,必要时可设置直属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直属基层组织。直属工作委员会不是一级地方组织,其职权范围和组成人员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决定。
第三章 中央组织
第二十条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提前举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在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或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一条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修改党的章程。
(三)选举中央委员会。
(四)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调整和增、补选中央委员会的部分委员。调整和增、补选中央委员,数额不得超过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四条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党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审议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五条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同时是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中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由主席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会议,贯彻执行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处理党的重要事项。主席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会议工作规程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中央监督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党的内部监督工作,每届任期和中央委员会相同,列席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中央委员会设秘书长,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工作。中央委员会设职能工作部门组成中央机关。中央秘书长和职能工作部门的正职负责人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常务委员会任命。副秘书长和职能工作部门的副职负责人由主席会议任命。
第二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中央委员会可设置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工作规程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席会议提名,中央常务委员会任命。副主任和委员由主席会议任命。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的代表大会,直辖市的区(县)、省辖市的区、县(市)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在举行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由同级委员会召集。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同级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组织批准。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和上级组织的决议。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并决定同级委员会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经上一级组织批准,可以由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调整和增、补选委员会的部分委员。调整和增、补选委员,数额不得超过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出的委员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直辖市的区(县)、省辖市的区、县(市)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其委员会的任期也相应改变。
地方各级委员会的规模要报上一级组织批准,由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决定。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地的党务工作,其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二)审议工作报告。
(三)制定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本组织的重大问题。
(四)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并报中央备案。审议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三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委员会可设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委员会相同,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同级委员会的职权。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同时是同级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主任委员主持同级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会议,贯彻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处理地方的重要工作。
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委员会领导和中央监督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组织的内部监督工作,每届任期和同级委员会相同,列席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十六条地方各级委员会可设秘书长,在主任委员会议领导下工作。地方各级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职能工作部门和专门工作委员会。
秘书长和职能工作部门的正职负责人由主任委员会议提名,同级常务委员会任命。副秘书长和职能工作部门的副职负责人由同级主任委员会议任命。
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任由主任委员会议提名,同级常务委员会任命,副主任和委员由主任委员会议任命。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组织,有关职务由主任委员会议提名,同级委员会任命。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七条基层组织是指各级组织所辖的小组、支部、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
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可以成立小组;党员五人以上,可以设立支部;有党员九人以上的支部,可以建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单位、业务系统或地区,可以建立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
基层组织的设立、合并或撤销,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
第三十八条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名额由上一级地方组织决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选举主任和副主任,小组选举组长,每届任期五年。
第三十九条基层组织的任务是:
(一)接受中共基层党组织和中国农工民主党上级组织的领导,贯彻中国农工民主党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对上级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历史、章程和文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配合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开展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
(四)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
(五)关心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依法维护党员权益,按组织系统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化解矛盾。
(六)严格按照党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做好党员的发展、考察、培养和推荐工作。
(七)制定年度计划,总结年度工作,研究对党员的表扬、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八)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干部
第四十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合理的进退机制。努力建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坚定不移地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的政治坚定、团结民主、工作高效、关系和谐、廉洁自律的领导班子。
第四十一条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中央主席、副主席,地方组织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连续担任同一职务一般为两届,最多不得超过三届。各级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因工作需要,在任期内可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的章程,并且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事业,热心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工作,有政治责任感。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三)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四)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委员会的机关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中央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
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后,中国革命处于低潮。11月,宋庆龄、邓演达等在莫斯科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对中国及世界革命民众宣言》,号召在孙中山的精神指导下,团结被压迫被剥削的民众,向一切反动仇敌进攻,直到最后胜利。在《莫斯科宣言》影响下,国内一部分国民党左派人士和一部分脱离了共产党的人士以及一部分知识分子于1928年初开始以“中华革命党”的名义进行活动。
1930年5月,邓演达从国外秘密回到上海后,立即进行了紧张的正式建党的工作。8月9日,邓演达在上海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章伯钧、黄琪翔、季方、丘哲等30余人。会议通过了党的纲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政治主张》,提出打倒帝国主义,肃清封建势力,推翻南京反动统治,建立以农工为重心的平民政权,实行耕者有其田,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进入社会主义;恢复中苏邦交,联合各弱小民族建立反帝联盟。会议选举了中央干部会干事25人,邓演达被推举为总干事;确定了中央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名称和负责人选。8月10日,中央干部会发出了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正式成立的第一号《通告》。中央机关设在上海爱麦虞限路159号。中央机关刊物是《革命行动》半月刊和《革命行动日报》。
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
1931年8月,邓演达因叛徒出卖被捕,11月惨遭蒋介石杀害,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组织遭到严重破坏。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向华北发动进攻,同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出《八一宣言》,呼吁停止内战,团结抗日。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章伯钧、彭泽民等于10月下旬在香港召集华北、华南地区的负责人,共同讨论了重振组织的问题。1935年11月10日,在九龙大埔道召开了第二次临时代表会议(即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章伯钧、彭泽民、丘哲、彭泽湘、郭冠杰等20余人。会议决定为适应革命形势的变化,改党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通过了《临时行动纲领》,主张团结全国,对日作战,土地革命,实行民主;通过了《告同志书》,提出“组织反日阵线的建议”;确定“以抗日、联共、反蒋”党的总方针,以推动抗日为党的中心工作;号召党员学习马列主义,参加革命的联合战线;选出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19人,推选黄琪翔为总书记;决定在北平、上海、广州建立华北、华东、华南三个大区机构,领导有关省市迅速恢复和大力发展组织,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中央机关设在香港跑马地。中央编印了《政治通报》和《工作通讯》,以指导全党工作。
在第二次全国干部会议纲领指导下,各地组织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在北平成立了华北局,并在冀南豫北地区组织农民,筹集武器,成立了有1000余人的抗日游击纵队,同日寇进行斗争。在上海华东局领导下恢复了上海组织,主要在青年学生和工人中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华南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在广东开展青年和农民运动,也兼顾到妇女和华侨工作,并成立了民众抗日游击支队。
第三次全国干部会议
1937年6月,为配合中国共产党“逼蒋抗日”的方针,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书记彭泽民发出了《致全国各界领袖书》,吁请共同敦促“中枢当局早定国是,予人民共同努力之具体救亡方针”。七七事变爆发,中国进入了抗日战争的时期。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得以公开活动,于7月10日向国民党当局提出了实现民主政治、武装民众抗日、释放除汉奸以外的一切政治犯等八项政治主张。1937年冬,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的领导人及华北、华东的许多干部和成员,在武汉成立了“临时工作组”,创办了《抗战行动》旬刊。
为了统一全党的认识,发挥党在抗战时期的作用,1938年3月1日,在汉口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章伯钧、彭泽民、丘哲、张云川、李士豪、何世琨等30余人。会议通过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主张》,提出实行全民的全面抗战,坚持长期的持久的抗战,改革政治,实行民主,改善人民生活,加强民族团结的主张。这个战时纲领把中共抗战的路线和方针,作为全党的行动的指针,在政治上加强了与中共的合作。会议还通过了《抗战时期人民自卫武装组织条例》。会议调整了中央领导机构,推举章伯钧为总联络人。决定把全国地方组织分为“后方组织”和“沦陷区组织”两类,各自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中央机关设在汉口华中里66号,创办了中央机关报《前进日报》并继续出版《抗战行动》。
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取得伟大的胜利。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进行了组织复员工作,中央机关于1946年6月由重庆迁到上海愚园路联安坊11号。1947年初,蒋介石向解放区的全面进攻已被粉碎,全国人民的爱国民主运动广泛开展起来。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担负起历史赋予的使命,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于1月间为准备召开“四干会议”,着重研讨了党的名称、党的纲领、党的路线和党的方针等问题。
1947年2月3日,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章伯钧、丘哲、郭则沉、严信民、李伯球等数十人。会议通过了章伯钧所作的《党务报告》。决议改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通过了党的《章程》。决议以一干会议通过的《政治主张》为基本纲领,二干和三干会议通过的纲领为辅助纲领;党的路线是“同共产党密切合作,参加和支持民盟”;党的基本方针是“为和平民主而斗争”。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9人,推选章伯钧为主席;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0人,候补委员5人,推选彭泽民为主席。会议发表了《宣言》,谴责国民党当局在美国扶植下疯狂发动内战,破坏和平建国的罪行,呼吁“全国同胞及民主党派共同推进团结,实现和平统一,建立独立富强之中国”。
1947年10月,国民党当局明令解散民盟,加紧迫害民主势力。11月农工民主党主席章伯钧等去香港,中央机关设在香港坚道137号;秘书长丘哲等留在上海设立秘密中央办事处,党在国统区的活动转入地下。
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结束后,从根本上决定了蒋家王朝败亡的命运。1948年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号召,提议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自9月起,农工民主党的主要负责人章伯钧、彭泽民等陆续从香港进入东北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9年1月22日,中国农工民主党同其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联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庄严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革命进行到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开始逐步从新民主主义阶段转到社会主义阶段,全国人民的根本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农工民主党作为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多党合作中的一个民主党派,开始了新的里程。为了总结过去
的经验,确定新的努力方向,1949年11月14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章伯钧、彭泽民、黄琪翔、季方、郭则沉等99人。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文件;通过了《党务报告》、《关于各级组织的决定》、《执监委员会会议组织规程》、《工作委员会组织规程》、《政治决议》和《五干会议宣言》;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7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8人、候补委员3人。推举章伯钧为执行委员会主席,彭泽民为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领导人周恩来、朱德莅会作了重要讲话。
五干会议的《政治决议》明确规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思想教育全党;以政协《共同纲领》为全党的行动纲领。中央机关刊物是《学习通讯》,中央机关设在北京东城区方砖厂辛寺胡同14号。
第六次全国干部会议
1951年,随着全国镇反运动的开展,农工民主党中央于2月发出指示,各级组织结合整党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通过整党清查运动,广大成员在思想上有了提高,进一步纯洁了党的组织。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方面都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农工民主党的整党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重大成绩。在新的形势下,五干会议以来的党务工作需要总结,新的政治任务和发展组织的规划亟需确定。
1951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六次全国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章伯钧、彭泽民、黄琪翔、季方、周谷城、徐彬如等82人。会议通过了《党务报告》、《政治报告》、党的《章程》和《关于发展组织的决议》;决定合并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为中央委员会,增选周谷城等为中央委员,新的六届中央委员33人,候补中委8人,推选章伯钧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彭泽民为副主席;决定在中委中推举15人组成中央执行局。
六干会议决定“以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提倡和推动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广泛开展思想改造运动,作为本党当前的三大中心任务,并为完成三大中心任务而奋斗”。
六干会议之后,全党各级组织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和广泛经常的思想改造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在大中城市中发展组织。
1956年10月,中央机关刊物《前进报》(半月刊)出版创刊号,中央机关设在北京东城区鼓楼辛寺胡同14号。
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7年6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在形势推动下,农工民主党全党投入了反右运动。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场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反右斗争结束,全党接着进行了一次整风。整风中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大党员加深了对共产党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反右和整风后,农工民主党从政治上、思想上到组织上都需要总结、调整和提高,以肩负起历史赋予的新使命。
1958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农工民主党根据“六干会议”决议,把“全国干部会议”改为“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季方、郭则沉、严信民、周谷城、夏康农、王人旋、何世琨、王深林等205人,列席21人。会议通过了六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的新的《章程》和《社会主义改造规划》;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委员48人,候补委员17人。推选季方为中央主席团主席。
这次代表大会强调“按照毛主席提出的六项政治标准,首先解决成员政治立场的根本改造,整顿改造各级组织”。要求通过“以政治为统帅,以工作岗位为基地,以业务实践和劳动实践为基础”的途径,“将成员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改造成为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将组织从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改造成为真正接受共产党领导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6年8月至1976年10月,农工党遭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残酷冲击和严重破坏,被打成“非法组织”,勒令封门交印。农工党的各级组织陷于瓦解,广大干部和成员遭到迫害,工作被迫停顿了十年之久。在十年动乱中,农工党同中国共产党一道,经受了严峻的考验。粉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后,农工党于1977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正式恢复活动。开始恢复、整顿各级组织,组织成员学习中共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重要文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使党在组织上和思想上都有了一定的基础。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农工党于1979年10月11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季方、周谷城、沈其震、徐彬如、严信民等258人,列席24人。会议通过了周谷城所作的《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道路上前进》的报告和党的《章程》;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委员62人,候补委员27人。推选季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谷城、沈其震、刘树勋、严信民、徐彬如、叶桔泉为副主席。
“八大”总结了自“七大”以来21年的工作,指出,农工党的政治面貌和组织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农工党绝大多数成员已经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者,农工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
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我国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已显见成效,中共十二大号召“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提出了“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自“八大”到1983年,农工党在自身的思想和组织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农工党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为了总结工作,实现领导机构的新老结合和交替,进一步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于1983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季方、周谷城、沈其震、卢嘉锡等406人,列席48人。薄一波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到会致贺词并作了亲切的讲话。会议通过了周谷城所作的《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全面开创我党工作的新局面》的报告和党的新《章程》;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委员127人,候补中央委员25人。推选季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谷城、沈其震、刘树勋、严信民、徐彬如、叶桔泉、卢嘉锡、方荣欣为副主席。并设立中央执行局负责主持中央工作。
“九大”《决议》: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要本着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精神,帮助共产党整风,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决议》要求各级组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6年底的农工党九届三中全会同意季方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辞去农工党中央领导职务的请求,一致推举季方为名誉主席,选举周谷城为中央委员会主席。1987年6月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第一届中央咨监委员会,选举卢嘉锡为主席。到1988年,我国十年来的改革
开放取得了巨大成绩,国民经济有了强大的活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稳步发展。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农工党为了适应形势要求,于1988年11月9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芮杏文代表中共中央到会致贺词。
出席会议的有周谷城、卢嘉锡、沈其震、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等572人,列席26人。会议通过了卢嘉锡代表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团结起来,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报告和党的《章程》。新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农工民主党主要由医药卫生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界中的中、高级知识分子所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的特点,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委员160人,中央候补委员25人,中央咨
监委员会委员87人,不再设中央执行局。一致推举周谷城为名誉主席,选举卢嘉锡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杨烈宇、光仁洪、翦天聪、陈灏珠为副主席;选举沈其震为中央咨监委员会主席,叶桔泉、李健生(女)、郭秀仪(女)、邓吴明、李洁之、梅日新为副主席。
农工党在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领导班子新老结合和交替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春季,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极大的鼓舞了全国各族人民,广大干部和群众思想更加解放。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明确提出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总结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经验,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号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握机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农工民主党为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的各项战略部署,更好地发挥多党合作制度下的参政党作用,于1992年12月3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李铁映代表中共中央到会致贺词。
出席会议的有卢嘉锡、方荣欣、沈其震、姚峻、章师明、田光涛等596人,列席10人。会议通过了卢嘉锡所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真抓实干为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作出新贡献》的报告、党的《章程》和《第二届中央咨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出了中央委员会委员154人,中央候补委员18人,中央咨监委员会委员112人,通过选举产生了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卢嘉锡,副主席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杨烈宇、翦天聪、陈灏珠、阎洪臣、宋金升、蒋正华;名誉主席周谷城;中央咨监委员会主席沈其震,副主席郭秀仪(女)、邓吴明、李洁之、梅日新。
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中共十四大文件,要求全党按照中共十四大确定的理论、路线和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为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中旬,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十五大”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农工党为了动员全党围绕中共“十五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自己的工作,于1997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罗干代表中共中央到会致贺词。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代表民革、民盟、民建、民进、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致贺词。
出席会议的有卢嘉锡、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宋金升等617人,列席72人。卢嘉锡在大会上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农工党《党章》;大会通过了农工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农工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给老同志的致敬信。选出了中央委员会委员188人。选举蒋正华为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选举姚峻、章师明、陈灏珠、阎洪臣、宋金升、李蒙、朱兆良、陈建生、陈宗兴、张大宁为副主席;大会一致推举卢嘉锡为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推举方荣欣、田光涛、翦天聪、郭秀仪(女)为名誉副主席。推举宋鸿钊、管仲伟、邓吴明、梅日新、王大鲁为顾问。
大会号召,全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切实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而努力奋斗。
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正当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各项任务共同奋斗的时候,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2年12月4日至8日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代表大会是农工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致贺词。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蒋正华受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委托作了题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修正案);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致不再担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的同志的信。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190人。选举蒋正华为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主席,选举李蒙、阎洪臣、宋金升、朱兆良、陈建生、陈宗兴、张大宁、左焕琛、桑国卫、王宁生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大会一致推举方荣欣、姚峻、章师明、田光涛、翦天聪、郭秀仪为中央委员会名誉副主席。
大会号召,农工民主党全体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完成农工民主党十三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开创新世纪多党合作新局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0月中旬,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农工党为了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党同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于2007年12月11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
协主席贾庆林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致贺词。
大会审议通过了蒋正华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作的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修正案);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关于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共200人。选举桑国卫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选举陈宗兴、张大宁、王宁生、陈勋儒、汪纪戎、刘晓峰、陈述涛、何维、姚建年、杨震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大会号召,农工党全体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始终保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同心同德,奋发有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正当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各项任务共同奋斗的时候,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2年12月6日至10日在北京胜利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致贺词。
大会审议通过了桑国卫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作的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还通过了给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同志的致敬信。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14人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选举陈竺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选举刘晓峰、陈述涛、何维、姚建年、杨震、朱静芝、蔡威、龚建明、谢庆生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大会号召,全党同志要在农工党中央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奋发有为,共同谱写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工党浦东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浦东新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浦东区委)。1993年元旦,浦东新区成立。农工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筹)于6月12日正式成立。当时全区党员172名,14个支部(原川沙县6个,黄浦区5个,南市区2个,杨浦区1个)。
至2014年11月底,农工党浦东区委有支部34个(其中区属支部24个)。党员1012人。党员中有市委委员8名;全国政协委员1名;市政协委员2名,区人大代表7名(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25名(副主席2名,常委3名)。
农工党黄浦区委简介
农工党黄浦区委由原农工党黄浦区委、农工党南市区委、农工党卢湾区委合并组成,2011年8月10日,新一届农工党黄浦区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农工党黄浦区委第一届委员会。
截止2014年3月,区委有农工党党员743名,支部20个。其中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1名;区人大常委1名,区政协副主席1名,区政协常委4名。区委还成立了组织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等6个专门委员会,由区委班子分工负责。在组织发展方面,2012年,发展新党员19人;2013年,发展新党员23人。
农工党静安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静安区委),建立于1960年,初设医卫、文教、综合3个基层支部,有农工党党员104人。
至2013年末,发展为总支1个(含2个支部),支部9个。党员374人。其中男性141人,女性233人,医卫界所占比例69.0%,科技界1.9%,文教界7.0%,其他22.1%。文化程度大学以上223人,占59.6%,其中博士后1人,博士3人,硕士23人。高级职称99人,占26.5%,中级职称197人,占52.7%。党员平均年龄60.6岁,有离退休人员213人,占党员数的57.0%。党员中现有全国政协委员1名;市委委员2名;区人大常委1名;区政协副主席2名,区政协常委2名,区政协委员11名。
农工党徐汇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徐汇区委),1956年10月成立。1965年有党员50名;1989年有党员168名;目前共有党员469人,12个支部(独立支部8个,医卫界别支部8个)。有9个工作委员会和一个理论小组(组织、学习与宣传、参政议政、妇女、中青年、社会服务、海外联谊、老年、咨询和邓小平统战理论研究组)
至2014年11月,农工党徐汇区委有支部12个。党员469人。其中男性189人,女性280人,医卫界62%,文教界19%,科技界7.8%,经济界3%,其他8.2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443人,占94.5%,其中博士9人,硕士25人。中高级职称的453人,占96.6%。平均年龄59岁。退休党员235人,占党员数的50%。党员中有农工党市委委员2名(常委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5名(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13名(副主席1名;常委2名)。5人享受国务院津贴。
农工党长宁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长宁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长宁区委)。1956年5月,农工党上海市委通知,由周性存、郑昌明等人负责筹建农工党长宁区总支委员会,周性存任主任委员,有3个支部,党员26人。1957年1月,农工党长宁区总支委员会正式成立,有5个支部,党员共90人。
1958年12月,召开全区农工党党员大会,区农工党第一届委员会正式成立。选举产生委员7人,黄兴道为主任委员,许道莹、李景文为副主任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工党区委被迫停止活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工党区委恢复组织活动。
至2014年10月,农工党长宁区委有党员322人,基层支部1 0个,内设参政议政、宣传、组织、社会服务、老龄、妇女、青年7个工作委员会。其中男性167人,女性155人,医卫界66.5%,经济界8.7%,文教界9.9%,科技界9.9%,其他5%。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05人,占94.7%,其中博士2人,硕士15人。中高级职称的301人,占93.5%。平均年龄59.4岁,退休党员163人,占党员数的50.6%。党员中有农工党市委委员2名(常委1名);区人大代表2名(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11名(常委2名)。
农工党虹口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虹口区委)。2014年6月,有11个支部,党员249人。2001年来,农工党虹口区委先后进行了三次换届改选,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委员会,详情如下:
至2014年6月,区委有委员12人,下属11个支部。全区共有党员256人,男同志139人,占54.3%;平均年龄63岁,其中大学以上学历212人,占党员总数的82.8%;高级职称89人,占党员总数的34.8%;中级职称135人,占党员总数的52.7%;医疗卫生界别人数187人,占党员总数73%。党员中有农工党市委委员2人,其中农工党市委常委1人,区人大代表5人,区政协委员15人,其中区政协副主席1人,区政协常委3人,区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主任1人。
农工党闸北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闸北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闸北区委)。1956年5月16日成立农工党闸北区总支。1958年4月29日,建立农工党闸北区第一届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区委开始恢复活动,1984年8月开始,区委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并建立学习、卫生、经济、妇女等8个工作组。
截至2014年6月底,农工党闸北区委有党员341人,主要分布在医药卫生、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农工党闸北区委有市政协委员2人,区人大代表3人、区政协委员20人。
农工党普陀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普陀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普陀区委)。农工党上海市普陀区总支部于1956年12月成立,农工党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于1958年10月正式成立。
截至2014年11月,农工党普陀区委有10个支部,党员443人。其中男性181人,女性262人,医卫界占78%。文化程度:大专以上378人,占85%,其中博士4人,硕士24人,大学226人。中高级职称的372人,占84%。平均年龄58.7岁。党员中有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3名(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21名(常委3名)。
农工党杨浦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杨浦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杨浦区委)。1947年农工党上海市地方组织在引翔港设立沪东工人运动联络点(直属农工党上海市地方组织领导),发展以工农为主的党员60余人。1952年农工党上海市工作委员会在杨浦、榆林两区发展党员17人。1961年4月,两区合并后的杨浦区委有农工党员84人;文革期间,党派停止活动。1980年8月杨浦区委恢复活动,有农工党员62人。
至2014年10月底,农工党杨浦区委有总支1个(带2个支部),区直属支部8个,与市委共属支部2个。党员430人。其中男性201人,女性219人,医卫界65.4%,教育界16.4%,其他界别18.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413人,占96%,其中博士11人,硕士28人。中高级职称的401人,占93.3%。平均年龄58.6岁。退休党员184人,占党员数的42.8%。党员中有农工党市委委员2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3名(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15名(常委2名)。
农工党宝山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宝山区委)成立于1988年8月5日,由原农工党吴淞区委和宝山县支部撤建而成。此后于1990年、1991年、1996年、2001年、2006年、2011年分别召开大会,换届选举产生历届农工党区委。
截至2014年10月底,区委有11个农工党支部。现有党员315人,平均年龄59.3岁,男性158人,女性157人;文化结构:大专、大学以上260人,占82 %;博士4人,研究生19人,占7 %;界别结构:医卫界190人,占60%;经济科技界67人,占21.3 %;文教界49人,占15.6 %;技术职称结构:中级193人,占61.3%;高级122人,占38.7 %;在职与退休情况:在职162人,占51.4 %;离退休153人,占48.6 %。市人大代表1名,农工党市委委员1名。区人大代表2名,其中区人大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13名,其中副主席1名,常委1名,副秘书长1名。被聘为市、区各类特邀监督员8名。
农工党闵行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闵行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闵行区委)是1992年底新闵行区建立后,由原农工党闵行区委与原农工党上海县支部合并而建立的。一届委员会成立大会于1993年举行,当时有党员132人,支部9个。农工党闵行区委自成立到2007年,先后进行了三次换届选举,概况如下: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农工党闵行区委共有党员386人,其中男性190人,女性196人,平均年龄56.8岁,高级职称198人,占51.29%。五年以来,共发展党员30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党员中有农工党上海市委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常委1名、区政协常委1名,区政协委员13名,担任副处级实职2人,正处级实职1人,被聘为区各类特约监督员4人。
农工党崇明县委简介
农工党崇明组织成立于1989年6月,名称是“农工党崇明县支部”,当时有农工党员12人,其中中心医院有9人。1993年12月,支部换届,成立农工民主党崇明县第一届委员会,当时共有农工党员48人。
截止2014年10月28日,农工党崇明县共有党员104人,其中男党员60人,占比57.7%,女党员44人,占比42.3%;在职党员64人,占比61.5%,离退休党员40人,占比38.5%;高级职称44人,占比42.3%,中级职称57人,占比54.8%,平均年龄55岁。崇明农工党现有县政协副主席1人,县政协常委2人,县政协委员14人,市人大代表1人。县级政府部门副科以上实职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以上干部20人,其中乡镇委局正职领导2人,副职1人。4位党员进入县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农工党金山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金山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金山区委)。1997年10月成立。当时全区党员82名,3个支部。
至2013年底,农工党金山区委有支部4个。党员101人。其中男性65人,女性36人,医卫界33.7%,文教界12.9%,科技界17.8%,经济界22.8%,其他12.9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87人,占86%,其中博士1人,硕士1人。中高级职称的88人,占87%。平均年龄60.6岁。退休党员56人,占党员数的55.4%。党员中有农工党市委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2名(常委2名)。
农工党松江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松江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松江区委)。1989年成立,现在全区党员196名,6个支部。
至2014年11月2日,农工党松江区委有支部6个,党员196人。其中男性105人,女性91人,医卫界49%,文教界25.5%,科技界5%,经济界4.6%,其他15.9%。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84人,占93.9%,中高级职称的191人,占97.4%。平均年龄57岁。退休党员85人,占党员数的43.3%。市委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2名(副主任1名);区政协委员15名(常委1名)。
农工党奉贤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奉贤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奉贤区委)于2010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全区党员76名,现设有五个基层支部(医卫支部、医卫二支部、农业支部、科教支部、人口资源环境支部)。
至2014年10月,已有党员76名,平均年龄46岁,分布在48个机关、学校、医院及其它企事业单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员35人,占成员总数46.1%;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员25人,占党员总数的32.9%;女性党员26人,占党员总数34.2%;党员中市政协委员2人、区人大常委1人、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常委2人、政协委员11人。
农工党嘉定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嘉定区委),建立于2011年12月,下设3个基层支部,分别是嘉定区中心医院支部、文教支部和综合支部。
至2014年10月底,农工党嘉定区委共有党员64名,其中医疗卫生界占69%,文教界占22%,其他界别占9%。党员中已退休9人,占14%。党员中、高级职称人数占96%,其中高级职称占47%。党员中有上海市政协委员1名,上海市人大代表1名,嘉定区政协委员6名,其中嘉定区政协常委2名。
农工党青浦区委简介
中国农工民主党上海市青浦区委员会(简称农工党青浦区委),建立于2013年1月23日,有农工党党员83人。下设4个基层支部,第一支部以医疗卫生界党员为主,第二支部集中了退休党员,第三支部聚集着青浦教育事业工作者,第四支部有政、企界工作人士。
至2014年11月,共有党员83人,平均年龄47.5岁,男性38人,女性45人,平均年龄47岁,其中医药卫生界56人,占67%;教育界14人,占16.8%;私营企业主6人,占7%;政府机关7人,占8%。其中在职76名,占党员总人数91.5%;中高级职称67人,占党员总人数的81%;大专以上学历80人,占党员总人数96%,其中最高学历博士。党员中市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委员8人(农工界别:张国华钟育琦朱斌,科技界别:吴卫文,医卫界别:饶斐文、吴维特,特邀界别:田惠敏),其中常委2人。